​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招聘信息

发布者:黄振发布时间:2022-05-02浏览次数:1929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简称广西环科院)成立于1974年,隶属广西生态环境厅,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作为广西最高级别的环保科研机构,广西环科院围绕广西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展创新性、基础性重大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致力于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决策提供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科技支撑,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环境问题的工程技术与咨询需要,为广西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环境保护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业务包括:环境科研、环境规划、规划环评、水土保持、环保竣工验收、环境工程监理、环保设施营运、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核、循环经济等。

  1. 招聘计划(22人) 土壤环境研究中心(4人)、环境分析测试中心(1人)、环境政策与规划研究中心(1人)、水环境研究中心(3人)、战略环评与排放控制研究中心(2人)、办公室(9人)、来宾分院(1人)、钦州分院(1人) 二、招聘条件

  1.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专业条件 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土壤学、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化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统计学、海洋科学、海洋生态学、物理海洋、水生生态、环境规划、水文地质、资源勘查工程、汉语言文学、文秘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等相关环境保护专业的编外专业技术人员。

3.聘用要求:(1)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与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签订劳动合同(2)本科学历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与新惠人和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4.年龄要求:招聘普通管理人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或高级工以下工勤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 (1)请在人才网上完善简历并投递相应岗位,每人只限填报一个岗位。 (2)在人才网上报名投递简历后(如未在人才网报名直接投递邮箱者,视为无效报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并署真实姓名及投递岗位于2022519日前将电子件发送至我院办公室邮箱。以上报名所需材料制成一个文件(PDF格式),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学历。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我院根据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对报名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结合工作需要确定考核人员名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短信通知)。 3.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

4.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核结果,我院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本单位本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广西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公布拟聘名单。

5.组织拟聘人选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参照执行《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

  1. 其他事项

1. 报名应聘者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公开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单位地址:

广西南宁市教育路5号,邮编530022

联系人及电话:黄楚欣  0771-2286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