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探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完善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保证科学研究的连续性和有效性,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质量,根据《东华理工大学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校政字〔2024〕73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保障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我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文件的制定、考务管理、安全保密、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申请者申诉等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和录取公平。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学院纪检委员、招生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组成。
二、选拔对象及指标
硕博连读的选拔对象为已获得学士学位,在我校以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二年级在籍优秀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学术型)。
硕士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与报考专业相同,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各专业招生计划的30%。
硕博连读名额由学校根据当年教育部下达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进行统一分配,纳入当年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未受过处分。
2.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学位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在本学科专业前50%,所有课程无补考重修记录。
3.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不低于425分;
(2)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5分;
(3)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6.0(单项不低于5分);
(4)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不低于60分,WSK(PETS5)不低于45分。
4.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硕士学习期间业务上表现突出,具有博士研究生培养潜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在学科领域内认可的高水平期刊公开发表与拟申请博士专业相关的中文核心论文1篇及以上(见刊、网络首发或录用,日期截至报名材料受理前一日);科研上特别突出,可不受第三条第2点课程成绩排名限制,但各科课程考试不得有不及格或重修记录;
(2)主持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以主要完成者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特等奖排名前5、一等奖排名前3、二等奖排名前2、三等奖排名第1),其中奖项仅限于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3)公开出版与拟申请博士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1部(排名前2);
(4)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A类)二等奖及以上。
5.至少有两名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原则上不得跨一级学科进行,如跨学科选拔,须说明两个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已有的学科基础对博士阶段研究工作的支撑作用,并提供申请人在该领域的研究成果。
四、选拔程序
1.符合以上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东华理工大学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提交报考当年东华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材料及业绩清单。
3.学院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培养科进行成绩审核。
4.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组成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对考生的科研经历、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陈述等材料全面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综合素质做出评价,评价结论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资格通过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本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5.公示结束后,学院成立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的综合考核专家组(应由不少于5名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本学科专家组成),对初选者作全面考核,确定推荐人选。综合考核由专业科研能力考核与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科研能力为70分,综合素质为30分。专业科研能力考核采用考生个人PPT汇报(5分钟左右的个人成果、科研(工程)经历等方面的PPT讲解和展示)和复试专家现场提问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研究潜质、开拓精神等。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外语能力考查(25分)、思想政治和心理素质(5分),外语能力采用专家与考生英语交流形式或随机抽选英语试题,主要考查专业外语的听力、口语等,同时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身体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6.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标,结合申请者的综合考核成绩排序(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科研能力成绩优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论等,研究确定本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拟推荐名单,并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7.研究生院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材料进行复核后,报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确定录取资格。
8.以硕博连读招生方式拟录取的研究生,在拟录取时必须确定指导教师,且一旦确定,不得更改;无指导教师接收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
1.监督举报
考生如果对招生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调查、处理。仍有异议的,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并由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0791-83898509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0791-83897260,邮箱:fxz_2425@ecut.edu.cn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广兰大道418号东华理工大学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学院纪检邮箱:swang@ecut.edu.cn,电话:18170088996
2.材料提交
报考条件、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材料提交清单和其他说明详见当年东华理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3.录取为硕博连读的研究生不需参加当年度博士生公开招考入学考试,但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硕博连读”。
4.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内修业期满,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博士学位论文,符合我校博士学位授予规定,将授予博士学位,不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若无法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经培养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博,可转入硕士阶段培养,通过硕士论文答辩后,依据学校有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
5.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制从硕士研究生入学开始算起,基本学习年限为六年,最长不超过八年。
6.本办法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7.本办法由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