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享受义务兵全部优待政策基础上,増加以下优惠条件:
一、应征期间待遇
1.享受“四优先”政策。即: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的“四优先”,随到随检、不单科淘汏、合格的全部定兵。安排服役方向时优先参考本人意愿。
2.享受“免毕业实习”政策。当年上半年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生,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即能够毕业的,入伍后毕业实习(项岗实习)在部队完成,经兵役机关鉴定合格,出具《入伍实习鉴定表》,由所在学校审定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
二、服役期间待遇
1.可以直接提干。年龄不超过26周岁,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以提干。
2.可以保送入学。担任班长1年以上的党员,连续2年立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以上,且被战区级单位评为先进个人或军级单位先进典型或获得军队科技进步四等类以上奖励的,可保送进入军队院校,毕业后担任军官。
3.可以报考军校。大专毕业生可参加本科层次考试,录取毕业后担任军官。
4.优先选取士官。大学毕业生可优先选取士官,套改转业时,大学学习期间视为军龄。
5.享受学费补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6.提高优待金标准。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由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每年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的标准发放家庭优待金。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其家庭优待金在应当享受的标准基础上,每年分别増发30%、20%、10%。
三、退役待遇
1.就业安置。对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江西省每年事业单位招聘时专门拿出岗位招聘;服役满5年的,参加公务员招聘时,共享国家“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招录专项计划。服役期间视为工作经历,退役后1年内同当年应届毕业生一,样推若就业,服役满12年的由政府安排工作。
2.考研优先。全国每年单列安排5000名研究生招生计划,業立二等功以上的可免初试;本科毕业后3年内考研初试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升复学优惠。单列专升本招生计划,录取比例大于60%退役在校生2年内允许复学且可转专业,免修军事技能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