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生,男,1976年11月生,河北武邑人,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副教授,注册环保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清洁生产审核师、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人。199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环境规划与管理专业,1999年至2004年先后在湖北省荆门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高新区办公室、掇刀区建设环保局工作,2004年到东华理工学院环境工程教研室任教至今,其中,2006年至2009年在东华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2015年至今在南昌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主要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主讲环境影响评价、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地学环境影响评价、无机及分析化学、水分析化学、给水排水化学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环境法、核环境学基础、放射化学等十一门课程。主持江西省教改项目2项、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1项、江西省教育厅科技项目1项、省级重点实验室项目2项目,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省级项目2项。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对外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污染防治咨询、清洁生产审核、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等社会服务工作。